台北市都更危老法令鬆綁 海砂屋重建見轉機

台北市都更危老法令鬆綁 海砂屋重建見轉機

台北市都更危老法令鬆綁 海砂屋重建見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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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為加速北市都更危老推動,台北市都發局宣布,放寬5項危老法令,以及4項精進策略協助海砂屋都更,包含迅行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回復列管5年海砂屋限期內拆除重建容積獎勵30%、免除重建基地可不受畸零地的限制等,以期許加速都更危老重建腳步。 


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為強化海砂屋的善後管理,近期已整合更新處﹅建管處提出再精進的四項具體作為,根據建管處統計,今年9月份針對列管超過三年以及尚未拆除者,共有49件區拆除重建疑慮,如有危險之虞,經鑑定將強制鑑定並拆除,建管處調查,粗估有2件強制鑑定,另有1件需強制拆除。


黃景茂指出,須拆除重建之海砂屋基地劃定為都更地區,只要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達都更同意門檻1/2以上,即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若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或同意比率達90%以上同意且無爭議,則可循「168專案」或優先排會審議方式協助加速推動,可大幅縮短都更審議時程。


另外,列管逾5年海砂屋限期內拆除重建允回復容積獎勵30%、於2032年12月24日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掛號或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者,仍可享有30%容積獎勵,此外,於12行政區設置110處危老重建工作站,加速危老建物更新。


而危老放寬標準共五項,黃景茂指出,第一,提高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補助費用額度:建築物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米,調高為12000元;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者,調高為15000元。第二,排除重建計畫核定後免受畸零地干擾,如起造人得將該畸零地納入建造執照申請範圍,原核准的重建計畫免重新申請核准。


第三,放寬未登記產權之合法建築物,經個案審認後,可逕行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參與危老重建;最後,商特區危老重建比照住宅區放寬建蔽率,以第三種住宅區為例,現行規定建蔽率是45%,但危老基地面積未達1000㎡者,建蔽率可放寬為60%,俾利整合居民意見加速老屋重建。


第五,市有房地亦可參與危老重建:危老基地內的市有不動產,除優先依規定辦理標售、讓售外,其餘不符合出售條件或出售不成之不動產,得在不編列預算前提下參與危老重建。惟市有土地面積占擬辦理危老重建基地總面積比例 50%以上時,市府將另行評估主導辦理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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