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都更意向比9成以上 北市介入列為「公辦都更」
適用對象:基地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物所有權人達90%以上或戶數達90%以上表達同意參與公辦都更意願。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都更已成近年建商甚至民眾最為關切的議題,為加速台北市72.5萬戶30年以上住宅更新,北市都發局今(15)日表示,將啟動「公辦都更2.0專案」計畫,推動重建,擴大整建維護,以「自助人助」精神,針對環境窳陋且更新財務不佳地區,優先推動都更,由都更中心擔任實施者,擴大公辦都更範圍及成效。
目前公辦都更類型有市府,大部分為大型公有地的公辦都更的自行實施招商的公設充實型,像是華榮市場公辦都更案、延平北警察宿舍公辦都更案;其餘還有以同意機關為實施者的經濟引導型,例如臺大紹興南街公辦都更案、捷運大直北安段公辦都更案、台北車站特定E1/E2案等。
另外,也有由北市府提供專業協助、自行實施及同意其他機關(構)為實施者,弱勢輔導型,最有名案例為蘭州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案。
北市都更處處長陳信良表示,目前更新重建為主、整合是首要,台北市72.5萬戶30年以上老屋,而環境窳陋、5層樓以下建物、缺乏財物誘因更新的社區比比皆是,要等待開發商進場整合又需花費大量時間與人力,加上普遍民眾期待一坪換一坪的觀念,無利可圖,更無人願意整合。
針對以上狀況,都更處試辦「公辦都更2.0專案」,針對整宅、環境窳陋且更新財務不佳地區優先推動,並開放公劃地區內無民間建商整合之地區,自行整合基地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所有權人公辦都更意願達90%後,向市府申請本專案計畫。
逕送二階段評估,於提案階段及先期評估,只要再度均符合90%以上表達同意參與公辦都更意願,只要同意比超過5成,後續依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規定同意,由都更中心擔任實施者辦理公辦都更,並採公開透明之權利變換實施本公辦都更事業,並依法爭取適當容積獎勵。
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都市更新的推動的關鍵在於整合,更新案件能走到核定實施,除了實施者提供資金與技術投入整合,社區每一位居民都有更新的意願與共識,才能使都市更新案件順利推展。
台北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表示,該專案計畫充分展現北市府公辦都更的決心,以及改善民眾,針對不具市場性、沒有建商介入、推動困難的適用對象,也能彈性調整投資人進場時間點,相信對於老舊市區環境問題,將能獲得莫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