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小基地危老重建提高2%容積獎勵
危老房屋示意圖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今(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民眾居住安全。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又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16%,其額度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均為30年以下建築物,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不易再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且因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為降低時程獎勵逐年減少以及規模獎勵實施的衝擊,因此,這次內政部修法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即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
內政部指出,考量各類型危老建築基地類型重建特性,今年5月已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這次再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使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也呼籲符合危老屋條件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
北市都更危老推動師程景茂指出,小基地危老的獎勵相對稀少,除了時程獎勵加上耐震標章就沒有其餘容獎,更不可能道路退縮,內政部提高小基地2%基準容積獎勵或多或少有影響,高房價區域像是北市大安區有可能會有暫緩送件情形出現,但對蛋白區、低房價區域而言,並不太有誘因,且會走都更就是會都更,不都更,給再多容積也沒用。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小基地走危老程序,易造成都市土地零碎化、市容更加紊亂,另一方面,危老條例實質上是加速都更條例的過渡法規,主管機關最終還是希望民眾走都更程序,朝向友好共榮且健康的都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