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2年內售屋課45%重稅 自住撐盤房市影響不大

持有2年內售屋課45%重稅 自住撐盤房市影響不大

持有2年內售屋課45%重稅 自住撐盤房市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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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修正短期持有成本,對自住客影響不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2.0」草案,延長境內個人、法人短期持有期間至五年以內,換言之,要將短期持有定義從原本二年延長為五年內,個人與法人售屋獲利須課35%或45%的重稅,且預售屋將納管,專家學者認為,實施後房市冷、交易縮,但價格未必下降,因為自住撐盤,但能有效降低房產投資意願。

 

此次修法是為防堵炒作及規避稅負,財政部表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凡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稅率為45%;超過2年之稅率為35%。

 

由於預售屋交易是哄抬房價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2.0」草案,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此外新增預售屋交易與股權交易態樣,換言之,未來預售屋在成屋以前,短期出售獲利和炒作行為將被課徵45%稅率。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根據過去數據顯示,由於境內法人,不論持有年限長短,併入營所稅申報,適用20%,因此法人囤房及短期交易的比例都比自然人高,顯示少數以短期買賣為目的的人士,多改用境內法人的名義購置不動產,以降低稅務成本,使境內法人成為房市短期交易的大宗,因此以目前修改方向,五年內課35~45%的稅率,若通過後,確實會讓投資型交易量減少。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總監黃舒衛指出,新版房地合一稅明顯針對炒房公司,以及設立公司為避稅手段的投資客,只要確保財務穩健、增值有底,不急著賠售,因為房地合一要有賺才課稅,對於已夠預售屋的長住型買方其實不受影響,不用急著自廢武功;反而短期將有投資客出脫潮,但並不影響現在自住撐盤的房市,應是量縮價穩的格局。

 

五泰房屋執行長李政哲表示,假設修法通過後,若成屋後還要被鎖五年才能賣,預估案量較大的重劃區將會有一小波投資客拋售潮,但勢必準備拋售,消費者或許可撿便宜。且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後,住宅市場大都以自住撐盤,成屋市場並不受到衝擊。

 

不過,學者認為將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要實質課徵到稅相當難做到,景文科大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直言,預售屋在實際圍成屋前,產權均在建商手上,要如何確切在買方上課稅,這在立法院會期還有得吵;此外,房地合一稅與所得稅的稅基不同,下一手買方接手要以如何認定成本、所得,相當考驗財政部未來稽查上的認定基準與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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