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預售屋違者判3年刑 房仲業者:可理解但易造成恐慌

炒作預售屋違者判3年刑 房仲業者:可理解但易造成恐慌

炒作預售屋違者判3年刑 房仲業者:可理解但易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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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引起不小波瀾。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部打炒房再度下重手,針對預售屋炒作造成社會動盪,9日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將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以有效防杜住宅淪為炒作工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消息一出引起建商與房仲譁然,大多認為矯枉過正,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建商和代銷業者,邊蓋房邊銷售,已經成為常態,如今草案修正若通過,未來預售屋市場勢必受到影響,大型建商基底夠,小型建商可能會遭遇危機,而代銷業者若是預售屋銷售狀況不佳,市場趨於緩和或下降,對業績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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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預售屋買賣契約在簽下名的那一刻,即成為民眾的財產權,限制人民轉售權利,恐怕還需要多方完備的討論。預售屋銷售從簽約預定到交屋可能長達兩三年,中間變化多,有人確實會因財務、遷移、家庭、婚姻等狀況必須轉售,政府如何在嚴控房價下又能照顧到實際狀況,需要有更明確的配套措施。


張旭嵐強調,不管後續草案是否通過,也讓預售屋市場收到警訊,未來交易或轉讓的難度增加,有機會讓過熱的市場稍稍緩和,回歸需求性的理性購買。


大家房屋企畫研究室副理郎美囡指出,憲法第15條關於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且炒房如何精確定義也是一大問題,尤其裁罰甚重,若無明確準則將造成業者及民眾恐慌。可理解政府為遏止房價飆漲,但這波房市熱潮席捲全球,由於缺乏穩健且具增值空間的投資標的,豐沛的資金勢必流向不動產,許多國家不動產的價格都受到資金拉抬,台灣並非唯一,如何讓資金、房價合理分配,單純透過限制交易,恐難解決問題的根源。


內政部在這時間點提出修法,就是要斷投資客、炒房團獲利了結的管道;草案經政院健全房市小組討論並獲共識,今日將報到行政院審查,最晚下會期,就能送立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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