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稅最優惠 更換需主動申報
文/今日新聞財經中心 報導
5月萬萬稅,也是消費緊縮的月份,除申報綜所稅,同時也要繳納房屋稅,專家提醒,房屋稅有四大類別課徵稅制,自住房屋稅率1.2%最為優惠,若有任何更動須主動申請變更,別讓權益睡著了。
每年5月1日至5月底須完成繳納的房屋稅,計算時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再乘以適用稅率,而房屋評定現職與房子結構、屋齡跟地段有關,此部分會影響房屋稅多寡。
房屋稅共分區四大類別,自住住家用、非自住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其中以自住住家用最為優惠。信義房屋代書表示,只要符合房屋無出租、營業,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有實際居住事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信義代書表示,雖然房屋稅針以自用住宅申請最為優惠,稅率1.2%,政府對自用住宅申請有條件限制,屋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擁有房產3戶以內才得以適用,其餘只能是非自用住家,各縣市課徵稅率不同,以台北市3.6%最高。
由於稅率差別,若擁有資產較多者,可以住家現值較高或在非自用稅率較高的縣市申請自用,可達到節稅效果。信義代書說,若要更動適用稅率,須主動向稅捐機構提出申請。
信義代書提醒,房屋稅採按月比例課徵,若房屋買賣過戶,記得申請異動,才能確切保障買賣雙方權益。除此,房屋稅需於每年5月底前繳納,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本稅1%滯納金,如期繳納才不會導致荷包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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