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租金補貼7月1日上路 房東租客各有獲益
300億元擴大租金補助方案,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線上申請,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具公益出租人資格外,也會有相關的稅務減免。(圖/資料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行政院近期祭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助方案,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線上申請,除放寬申請的標準外,補助金額加碼至1.2倍到1.8倍,符合資格的租屋族從16萬戶擴大至50萬戶。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具公益出租人資格外,也會有相關的稅務減免。
在現行租屋市場,租客申報的風險相當大。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不過後續會發生的問題和風險是不可預期的,除非租客沒有要續租的意願,不然一般來說沒租客會願意給自己找麻煩。
變相漲價、片面解約的事件層出不窮,租客永遠都是吃虧,不透明租屋黑市是台灣特有的現象,呂秉怡表示,如果房東都開大門走大路,對租屋市場都是好事,糾紛事件就容易減少,雖租賃條例納入消保的定型化契約,也有明文規定,但沒有罰則,一旦發生糾紛,調解容易破局,若是房東與租客走上法律程序,至少7~8個月到1年以上,所花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相當高昴。
租屋市場長期以來沒有公開透明、也沒有明訂租賃契約的規範,造成房東不報稅,房客自然無法申請租屋補貼。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聯合理事長鄭俊杰表示,租金補貼方案在2008年就已實施,只是當時宣傳效果沒有很好,多年下來租屋市場一直不透明;租賃市場為合議制,對於一些「職業房東」因為不想曝露資產,會要求租客不要申請,但房客還是可以在不徵求房東的同意下進行申請,一旦申請通過後,房東無須特別申請,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
租金補貼對房東來說,原本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的免稅優惠,提高至1.5萬元,幾乎不用繳稅;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只要視地方政府有無依住宅法第16條規定,租稅優惠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制定自治條例而定。鄭俊杰強調,一旦房東未來有意出售房屋,只要1年內不要有出租行為,房屋稅得以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計。
租金補貼對象從108年6萬戶,109、110年提高至12萬戶、111年更提高至50萬戶,為方便民眾申請租金補助,租客除了可直接在線上申請外,內政部也與房仲公會、租賃公會討論協助租客快速辦理申請事務,為租客解答,鄭俊杰表示,租客只要提供合約書,就可以辦理,只要申請通過,即可享有每月2000元至7600元不等的租金補貼,補助期限為1年,期限到了還可以再次申請。鄭俊杰說明,政策走向都要有人去推動,才有人看的到,才有機會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