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縣市提高房屋標準單價 老屋免課稅認定進行查核
稅務局查核老屋是否免課稅,認定有一定標準。(圖/地方稅務局提供)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財政部自2021年啟動囤房大戶(持有非自住住宅十戶以上者)查核後,針對約1,006位包租公補課所得稅約1億元;今(2022)年則針對持有五戶以上者約7,700人擴大稽查,預計2023年底完成;而今年更有13個縣市適逢調整房屋稅基年度,在提高房屋標準單價方部份,彰化縣提升60%居冠軍寶座、嘉義縣提高46%位居第二、嘉義市提高28%居第三,其他如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屏東縣、台東縣、南投縣則調高3.7~12.7%間。
地方稅務局指出,目前住家用房屋現值如低於10.2萬元以下即免課房屋稅,惟近期各地區陸續啟動免稅房屋稅籍清查行動,運用公益出租人、災害通報、低收入戶等資料,針對各房屋新增改建及使用情形查核,若已拆除或坍塌則會註銷房屋稅籍。
除補課所得稅以外,為同步勾稽各地區房屋使用狀況並認定房屋稅率,避免屋主將改建屋虛報為老屋以避稅,地方稅務局每年2~11月也會做例行查核,稅務人員清查時皆會配戴識別證以資辨識,並且抽查屋主其房屋用途、改建或增建情形等。
舉例而言,依照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若屋主在老公寓增建電梯、陽台外推、挑高空間私自增加夾層等,因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稅局人員查核後將核實認定其房屋稅基,隔年5月就必須多繳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今年會優先清查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10.2萬元的「免課房屋稅房屋」,不論是土造、木造、竹造老屋等,若房屋已經遭拆除或坍塌,將依屋主申請或查得事證註銷房屋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反之,倘若屋主對老舊的免稅房屋增建,導致房屋價值超過免稅門檻,地方稅務局也會核實認定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