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預售市場交易秩序 內政部跨單位聯合稽查19縣市
內政部日前跨部門聯合稽查 19 縣市預售屋銷售情形,57案中就有30案違規,將進行開罰。(圖/內政部提供)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 /台北報導
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聯合19個地方政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共稽查57個預售屋建案,初步發現有30個建案涉及違規,將請地方政府儘速從重處罰,並將密切觀察928檔期建案銷售情形,呼籲請業者應確實按規定銷售,對於蓄意哄抬等違規建案,立即進行稽查嚴處。
內政部說明,稽查中發現,有3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每案將處罰3至15萬元;另有51個建案使用紅單,其中有7個建案違反紅單未約明買賣面積或約定買方逾期未簽約即沒收定金等規定,將按其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至100萬元。
7月上路的預售屋新制規定中說明「預售屋建案在銷售前,應先將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如有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銷售時,也應明確標示買賣標的物及價金,且不能約定有不利買受人的事項;新制規定,業者簽訂的買賣契約必須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違者將直接裁罰。內政部表示,這次稽查發現,有5個建案契約違反規定,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契約違規戶數,每戶處罰6至30萬元。
同時稽查中也發現,其中1個建案對鄰近公有公共設施廣告不實,將移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另有3個代銷建案廣告未註明經紀業者名稱、1個代銷建案的買賣契約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罰6至30萬元。另還有14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內政部表示,自109年10月起已發動6次預售屋聯合稽查,同時加強宣導預售屋銷售相關規定,發現稽查違規建案比例,已由首次86%下降至本次52%,業者使用違規契約的比率,也由73.9%大幅降低到8.8%,顯示對於導正業者違規行為已具成效。
最後,內政部提醒消費者,預售屋交易期間長,購屋時務必理性考慮,除可參考實價登錄網站各建案實際交易戶數情形,並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與自身負擔能力外,在簽約前也要詳閱契約條款,不要受到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的誤導,以保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