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買不起房 黃文辰:台灣會「東京化」房地合一稅收應多蓋社宅
黃文辰今日呼籲政府,《平均地權條例》要有排他條款,並且應多蓋社宅讓年輕人有房(圖/記者洪麗馨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黃文辰,今(29日)日呼籲政府,《平均地權條例》要過,應該要有排他條款,像是預售屋如果降價賣或是平轉,難道不行嗎?應該保有民眾財產自主權。另外,政府應該要多釋出社宅,房地合一稅收多達7、8百億元,就應該要趕快多蓋社宅,讓年輕人有房,不然台灣會「東京化」,大家只能住小宅,買氣也會觀望。
對於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日前於立委質詢時指出,明年房價會跌一成,黃文辰直言,這是他的理想,現實是,「短期不可能!」
他說,高房價不是業者樂見的,現實面是成本太高,除非是先前已買了便宜的土地,利潤可以比較好,不然建商賺的是差價,現在蓋房的毛利率約在 18%~20%,繳完稅是14%~15%,房地合一稅的成本也會墊高在房價內,以上市櫃建商來說,現在就已經要準備116年的業績了,土地成本高,房價自然也很難降,並且房地產早就已經軟著陸,該修的都已經修完了,「如果跌10%業者就GG了!」
黃文辰並說,現在消費者都很理性了,建設公司和賣盤都已經不敢亂開價了,因為賣不動就知道了,如果真的有跌一成的,就是原本開價就已經過高,但其實房價上升下跌都是自由心證,端看買盤的接受度,建議消費者「永遠不追高」。
對於《平均地權條例》,黃文辰指出,預售屋禁止轉售,要有排他條款,如果是降價賣,或是當購屋者自己或撫養的親屬出現狀況,而發生經濟困難的時候,無力再繳房貸,抑或是購屋者新婚前購買聯名戶,之後婚姻生變無法完婚,這些狀況都應該排除在限制中,呼籲只要秉持不炒房、不獲利原則,仍應該保有財產自主的權利。
而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黃文辰也認為「萬萬不可」,直言「這是共產國家嗎?要限制買賣」,他說,如果以總價1億多的房子來看,以個人名義買的時候,要提出許多佐證,如果賺錢,就要繳交個人綜合所得稅是45%,但以公司的名義,就可以用公司的營運業績去證明購屋能力,並且公司繳的是25%的稅,去登記去融資,會比較沒有問題,所以影響很大,用管制的手法或法律來限制,都不應該成為常態。
他說,政府要還稅於民,應該要把過去房地合一稅收超徵許多,貢獻了7、8百億元,就應該去多蓋社宅,讓年輕人有房,並且努力提高薪資水平,對年輕人要有交代。並且在高成本下房價難降,高房價下台灣會「東京化」,很多小建商也會因為沒有雄厚的資金撐不下去,變成大者恆大,更不利危老重建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