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三大保證 不溯及、不打折、不護航
內政部再次澄清,修法不是為投資客護航,未來將更嚴格落實執行。(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一句「不溯及既往」引發部份立委及民眾反彈,更被解讀成「修法修一半」、「幫建商開後門」。內政部再次澄清表示,換約轉售限制規定不溯及適用,修法絕不打折、不是為投資客護航,並且將更有助於未來落實嚴格執行。
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在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轉售買賣契約給第三人。內政部表示,該限制規定適用「不溯及」,也就是於施行日之前已簽訂契約的買受人,在施行日後還是可以將契約轉售;但施行日之後接手購買契約的新買受人,則必須依法適用「限制不得再為轉售」。
內政部也訂出「不溯及既往」、「不打折」、「不護航」的做法,將有助於落實平均地權條例的施行。內政部說明,不溯及適用是基於「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為原則及財產權保障的法理;目前預售屋市場仍存在有2至3年之前簽訂的契約,限制換約並非當年購屋人所能想像,若全面適用於法律施行日以前的契約,則有違法律的不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預售屋的購屋人除投資客外,還有許多真正自住需求者,若驟然全面適用將可能傷及無辜,影響其權利。
修法目標「不打折」,無論是向建商購買,或是換約取得的預售屋契約買受人,只要是在施行日以後簽約,都會受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管制。因此,投資客將沒有接手既有契約的誘因,不會因為不溯及適用而出現新的炒作與哄抬漲價,反而是讓自住需求者有更多選擇,並可與銷售預售屋的建商或既有契約的買受人爭取更大的議價機會;對於阻絕投資客利用換約轉售手法進行投機哄抬炒作價格有實際上的效果。
「不護航」,整體市場賣壓結構仍然存在,不為投資客護航。在預期房價下修的趨勢下,整體市場賣壓的規模與結構並未改變,對於投資客而言,盡早脫手越有利,在市場的賣壓下,將迫使投資客進而折價轉售,若無法順利找到買方接手,投資客仍然必須等到完工交屋後才能解套,或是面臨斷頭解約的窘境。
內政部為避免「開後門」的問題,就傷及無辜的情形考量,再配合訂定較多的除外條款,才能真正有效避免「開後門」的問題;未來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須更加審慎評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影響。考量自住購買預售屋的年輕族群,他們真正擔憂的是目前財務狀況並不豐裕,工作與收入也可能因未來經濟變化而發生變動,若驟然全面限制契約換約轉售,將加諸其經濟上更大的風險,與投資客一起陪葬,這樣並不公平;內政部在全面檢視法理依據,通盤完整的思考後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