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來辯! 單元二重劃會遭判詐取抵費地 今聲請釋憲
主導單元二重劃會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遭判背信等罪,今日委任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林婉琪/台中報導
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區共39案,總面積高達277萬餘坪,當中的爭議案件也不少。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單元二)弊案,日前遭台中地院認定虛增工程款、詐取抵費地等,依背信等罪判刑,主導重劃會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今日則委任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成為全台首宗市地重劃聲請憲法訴訟案。
根據判決書指出,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承辦,主導者先買下兩塊土地,登記給467人後,又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億3166萬餘元、公共設施工程費10億9976萬餘元,共計13億3092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依背信等罪對相關人士判刑。
自辦重劃區爭議多,單元五重劃會日前也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裁定自始不成立。
由於其中牽扯多項認列、認定問題,富有公司認為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判決有牴觸憲法疑義,今日委由律師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憲法》訴訟。
富有公司委任律師沈元楷指出,「公辦市地重劃」是以政府以公權力為後盾出資興辦;「自辦市地重劃」是由地主自行集資或民間投資人出資,經由會員大會決議及各地主基於私權契約之協商,完成公共工程建設及土地重新分配。
沈元楷進一步說明:「在自辦市地重劃中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一律採無限制、無差別,準用公辦的『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沈元楷舉例說明,自辦重劃和公辦重劃準用的法律適用問題「就好像姐弟一家人,只要是沒特別為弟弟買的衣服,都要弟弟穿姊姊的衣服。」像這樣不區分二種制度本質不同,卻又無限制、無差別準用,造成法理的根本衝突。
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區共39案,總面積高達277萬餘坪。
事實上,自辦重劃區利益錯綜複雜,除了本案以外,過去「單元五」自辦重劃區,也因違反《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裁定單元五重劃會自始不成立,成為全台重劃史上首次土地分配完成後,重劃會被判敗訴不成立的個案。
不具名建築業者則透露,自辦市地重劃利益龐大且糾紛多,除了單元五的古蹟問題、單元二年龍富路打不通等,更誇張的還有強劃範圍、黑道恐嚇、暗夜拆屋。儘管如此,自辦重劃為私人土地,公單位須具備合法性才得以介入,目前只有依賴訴訟與判決來回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