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負擔加重 最新房地交易計算規定 全台3區漲幅6%

稅務負擔加重 最新房地交易計算規定 全台3區漲幅6%

稅務負擔加重 最新房地交易計算規定 全台3區漲幅6%

稅務負擔加重  最新房地交易計算規定   全台3區漲幅6%

財政部發布「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調升最多的是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和高雄市楠梓區,升幅來到6%。(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財政部發布「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全台逾300個行政區中有半數調漲,且幅度介於1%~6%,其中調升最多的是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和高雄市楠梓區。


「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去年出售適用舊制房屋、今年5月報稅則適用。財政部表示,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交易之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以房地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計算房地交易所得課稅;個人出售之房屋如非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制申報課稅。


據公告資料顯示,調幅最高的三個行政區為高雄市楠梓區、新竹市、竹北市,皆為6個百分點,去年在這些區域交易適用舊制的房屋,今年5月報稅時,負擔可能加重。舉例來說,民眾分別在110年度、111年度,皆在高雄楠梓交易同樣條件、適用舊制房地,假設房屋評定現值皆為100萬元,2021年楠梓的所得標準為22%,僅需22萬元計入所得;2022年楠梓所得標準提高到28%,就適用新制財產交易計算規定,必須以28萬元計入所得。


財政部說明,對可取得成交價、但無法證明成本的「豪宅」,111年度計算標準不變,將成交總價「屬房屋收入」部分按17%計算所得;認定豪宅標準也維持不變,台北市為房地總價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6,000萬以上,其他地區4,000萬元以上。 第二類是前述情況以外的其餘適用舊制案件,交易所得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計算。 


另外有約30餘個行政區調高5個百分點,例如新北三峽、桃園龜山、台中烏日、台南安平、高雄左營,六都以外則有彰化二林、南投埔里;另有約30餘個行政區調升4百分點。官員解釋,除反映區域行情外,部分區域是因久未調整。 至於台北市標準不分行政區,此次調升1個百分點。 


個人出售房地依據「取得時間點」不同,分為舊制及房地合一稅新制課稅。屬舊制的案件,會在隔年5月報稅時,列為財交所得併入綜所稅申報,若能明確查到實際交易價格及成本,就是以「賣價減成本」來核實課稅;但若無法舉證,則依據財政部每年公布的部頒標準來設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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