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開徵 財政部估7縣市增收12.59億

囤房稅開徵 財政部估7縣市增收12.59億

囤房稅開徵 財政部估7縣市增收12.59億

囤房稅開徵   財政部估7縣市增收12.59億

「囤房稅」開徵,其中7縣市徵收稅額將增加12.59億元。(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囤房稅效應發威,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 10 縣市的囤房大戶今(2023)年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據統計,這 10 縣市針對非自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 (囤房稅),合計開徵件數共 47 萬 2472 件、開徵稅額合計約 66.4 億元;其中,有7縣市去年開徵囤房稅,據財政部統計,合計共約25.27萬戶受影響,稅額將增加12.59億元。


以上7縣市平均每位囤房大戶今年的房屋稅,增加約4,982元。其中又以桃園市囤房大戶平均負擔稅額增加8,713元最多,屏東縣平均增加1,555元最少。財政部表示,112年期房屋稅5月1日開徵,全國開徵件數共929.18萬件、年增約1.4%,稅額為869.97億元、年增逾4%,主要即是純房稅和新建房屋增加;其中囤房稅,除了七縣市去年開徵,加上去年逢房屋現值評定年度的13個縣市之中,有九縣市調升轄內房屋標準單價,金門縣則是今年起適用調高,因而帶動房屋稅收成長。


台北市非自住家用房屋今年開徵件數 9 萬 3372 件、稅額 21 億 6807 萬元;桃園市開徵 7 萬 1841 件、稅額 8 億 4145 萬元;台中市開徵 11 萬 4511 件、稅額 14 億 922 萬元;台南市開徵 4 萬 4010 件、稅額 4 億 2792 萬元;高雄市開徵 8 萬 7582 件、稅額 11 億 5720 萬元,合計60億386萬元。


其中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和新竹市等7縣市自去年開徵囤房稅,預估今年將增收12.59億;而連江縣、宜蘭縣先前已開徵囤房稅,已課囤房稅的十縣市共課了66.4億元囤房稅。


新北市、澎湖縣和台東縣預計今年加入開徵囤房稅,將挹注明年房屋稅稅收,其中新北市是目前六都中唯一尚未實施囤房稅的直轄市,待新北市通過後六都將全面實施囤房稅。財政部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自住房屋稅的稅率是1.2%,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3.6%,但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費率。


112年期房屋稅是徵收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的房屋稅款,財政部統計,其中自住用房屋件數715萬件、稅額約327.63億元,是最大宗,占全國開徵件數與稅額比率分別為76.95%和37.66%;至於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件數73.4萬件、稅額84.54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與稅額比率分為7.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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