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訂租賃條例部份條文 新法強制包租業於簽約後30日內登入租金實登
台北市政府9月1日實施「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新法強制包租業者登錄實價。(圖/資料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新法將包租業者應在簽約後30日申報租金納入實價登錄,最引發市場爭議。但有專家示警,包租業者的轉租物件通常租金會低於市價,因此一旦入法強制登錄實價,恐造成定錨效應、比價效應,助漲房租。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租賃條例修法的重點,包含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讓租屋保障更周延;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租賃實價登錄,提供更完整的租賃成交資訊,增進租屋資訊的透明化。
地政局局長陳信良呼籲,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契約不可以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也不可以明定將相關稅賦轉嫁給房客,違規者除依消保法規定屬無效約定外,房客可以提起消費爭議申訴,房東倘未依法改正,將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專家表示,實價登錄2.0實施後,預售屋市場的比價跟漲效應浮現,租屋市場也一樣,當租金實價揭露後,租金低於實價的屋主,恐將調漲租金,以後租金恐易漲難跌,如果租屋族想找便宜的物件,機會可能愈來愈少。
被視為租屋族的消保法修法,專家則認為,由於多數包租業者的轉租物件為社會住宅,這類物件通常租金會低於市價,雖然目前租金市場尚未全面實施實價登錄,若住宅租賃條例修正案實施,強制包租業者轉租物件須登錄實價,會有助於租金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