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黃新房繳稅將很有感 陳勝宏:囤房稅別以為只懲罰建商!
囤房稅2.0引起各界討論,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及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勝宏一同在記者會上疾呼,這不公平也不合理!(圖/記者洪麗馨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房子賣不掉已經很可憐!」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暨全陽建設董事長陳勝宏今(25)日出面呼籲,囤房稅2.0不公平也不合理!建商沒有賣出去的原本已要扣房屋稅,但囤房稅這就不合理,並且自住客也別太天真,即使是課徵1%的稅,但新房子造價高,稅基又再調高之下,買新房的人將會很有感,到時再喊痛已經來不及!
囤房稅是懲罰土地利用、人民財產、先建後售、景氣不佳的稅,陳勝宏指出,103年以後的房子,稅基變高,等於在懲罰103年以後買新房的人,並不是像財政部說的只有增加4300到5000,稅基每三年都會調一次,最後會變成越蛋黃區就會越漲租,越蛋殼的區域就會甩不掉。
以台北市為例,今年7月1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雖然是實際造價4成,但乘上路段率後就可能超過實際造價,以草案4.8%最高稅率核課房屋稅,等於繳房屋稅約16年,財產已形同沒收【100÷(100*40%*320%*4.8%) =16.28年】,這時都尚未到達更新重建年期。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打預售屋,陳勝宏說,現在先建後售又祭出囤房稅,建築業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不動產業的餘屋是生產者的庫存,待售餘屋是「存貨」不是囤貨,業者當然都希望趕快把房子賣出去好周轉現金,結果賣不出去已經很可憐了,還要被懲罰課囤房稅。
陳勝宏呼籲,今天出面來要求政府不課稅,輿論一定會沸騰,「但要課稅請課得公平合理!」建議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作為起徵日,待售期2年內統一稅率1.5%、2~5年2%、5年以上就一般稅率課徵即可,「到時賣不掉的戶數應該也不多,如果被課重稅也沒辦法」。
資料來源:財政部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于俊明補充,現在等於建商新蓋好的房子,拿到使照就課囤房稅,還把辦公室、廠辦都包含進去,並且財政部解釋起造人2年內囤房稅的寬限期為2% 起算,但這不是寬限期,因為寬限期是還利不還本,2年前後的差別只是「重」跟「更重」的差別。
于俊明並舉例,政府標售的公有房屋賣不掉永遠都是課1.5%的稅,「為什麼建商就要課到最高4.8%的囤房稅呢?景氣不好賣不掉,為什麼要懲罰建商!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監事暨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認為,囤房稅2.0一定會反應到房價上面,直言「這很不應該,政府一直說打房要控制房價,但現在又把成本一直往上墊,根本就背道而馳。」她認為,政府應該做的是提高社宅供給、解決年輕人居住問題,買賣交易就應符合市場機制,一個願買、一個願賣。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暨昌益建設董事長楊玉全也指出,目前營建業面臨的現況就是找不到工人、缺工問題還是難解決,但政府一直加稅,又希望建商降價,只是會讓房價上漲的惡性循環而已。
資料來源: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