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房貸負擔能力偏低 內政部:加強社宅協助居住需求
房價漲勢飛速,更強過薪資漲幅,民眾可負擔房貸利率已快失控,目前僅2縣市還在合理範圍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第二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09%,較上季微幅上升0.90%。內政部分析主因為受到中位數住宅價格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導致民眾購屋負擔微幅加重;六都以雙北及臺中購屋負擔偏重,內政部將加強推動社宅協助民眾居住需求。
房屋價格漲勢強過薪資增幅,導致全國可合理負擔房價縣市陸續失守,雙北民眾負擔率為 66.54%及55.41% ,屬於「過低」等級;臺中市49.53%,相較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負擔率40.94%、39.58%、34.61%來說,也相對可負擔能力偏低。
內政部說明,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也均較上季上升,其中臺北市及新北市本季房貸負擔率為66.54%及55.41%,民眾對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臺中市49.53%亦接近該等級,相較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負擔率40.94%、39.58%、34.61%,雙北及臺中市的民眾購屋負擔明顯較重,需要加強推動社會住宅等措施,以協助照顧民眾居住需求。
內政部表示,政府在今年7月推出擴大實施租金補貼2.0計畫,並於8月起實施新青安貸款專案,以積極協助國人減輕購屋負擔,加強居住照顧協助。
全國房價負擔能力在 2011 年第一季首度下降至「略低」等級,之後每況愈下,2022 年第三季更下降至「偏低」等級,目前已連續四季都處於「偏低」。
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六都新增房貸還款期數早超過 20 年期,以目前資金、房貸現況來看,以 20 年期的傳統房貸負擔率來做為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恐有失真風險。
而其他餘15縣市房貸負擔率部分,其中新竹縣市因地區產經發展帶動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本季升幅(約1.67%)較大,其他縣市的升幅則都多在1%以內。其次,就民眾對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南投縣在本季首次提高為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嘉義市等11縣市為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嘉義縣、屏東縣及基隆市則維持「可合理負擔」等級。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為抑制高房價並降低購屋負擔,近幾年各部會頻祭打房措施,卻未致力提高薪資所得;在薪資成長緩慢與房價無法壓抑下,房價負擔持續加重,房價可合理負擔縣市恐陷「瀕臨絕種」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