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收費檢討已 2 年無共識 林右昌:會繼續努力
社宅租金過高一直都是討論的議題,分級收費已討論 2 年無共識,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會繼續努力。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住宅法」部分修正條文與「危老重建」條例修正,內政部長林右昌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備詢。今日重點圍繞在社宅租金過高與分級收費問題進行討論。
2021年5月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針對社宅租金明定,交由內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但 2 年經過了,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質疑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是不是在政策目的上沒有抓到,到底該如何幫助這些人?
國土署長吳欣修指出,在考慮到以不超過家庭收入30%為原則,每縣市分級都有不同看法,社福團體也有提出弱勢能夠再降低一些,還是有營運成本考量,所以仍以30%作為考量,但是弱勢團體會再做納入分級,做更細節的調整,目前大家還能接受的樣態。
吳欣修表示,也考量各地租金水準差異很大,也會按照地區別,像是雙北租金水準會比較高,打著級距會比較大,但是中南部租金本來就比較低,如果再打折,對地方政府連營運成本都不足。
黃世杰認為「用市場行情來打折」是一種迷思,社會住宅「可負擔」租金原則,是跟承租人負擔能力,對於社會弱勢和經濟弱勢,政府出再多錢幫助他們,民眾都不會有意見,但是社會住宅這題民眾真正在意的是,要解決不只是社會弱勢,而是多數人的問題。
黃世杰舉例,像是剛出社會的青年,他們希望透過住宅政策和社會住宅在可負擔範圍來承租房子,跟他住在哪裡、租金水準沒有絕對關係,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是政策目的上沒有抓到?到底該如何幫助這些人?
林右昌表示,內政部是住宅部門,所以負責社宅直接興建和地方政府合作,更包含包租代管工作,還有 300 億租金補貼,照顧的就不只是經濟和社會弱勢;不同弱勢者從社福角度給予住宅上另外補貼,而內政部的住宅部門支出在興建和後續維護的成本,如何讓社會住宅政策能夠永續支持下去,是內政部要考慮的,而租金分級同樣也會努力,後續會盡量整合各方的意見。
黃世杰表示,現在大家對於社會住宅的性質和觀感,最直接的反應是到底價格多少?社會住宅還要有社會性,推社會住宅應該包含廣義的社會福利政策,政府要花多少資源投入?就像是公營事業有公益性,如果為了達到政策目標這部分支出是合理的,但是太過強調市場行情和永續營運或是商業價值,會讓社宅形象和目的被扭曲掉。
黃世杰指出,要定中央一致標準本來就很困難,因為各地房價差太多,如果設宅遠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會不會造成其他問題也是要考量的,但是目前看到拿出來討論的方向沒有很符合社會住宅該有的目的,提供青年可以安身立命的目標,所以還是要盡速,法訂了2年子法還訂不出來,希望還是能盡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