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拚都更放大絕 房屋稅減徵延長10年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張秀萍 / 台北報導
為了加速都更,新北市府釋出兩大利多。包括未來房屋未移轉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由2年延長至12年,另外,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產權移轉時,亦可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透過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提供都市更新推動助力。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部分民眾擔心參與都更後需負擔更多稅賦,因而意願不高,為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自即日起將新增2項稅捐減免優惠措施,其中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賦減徵措施。
新北稅捐處進一步指出,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期限僅2年,新措施實行後,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期間最高可延長為12年,若以新北市板橋區鋼筋混凝土造為例,總樓層20層、自住用30坪房屋估算,延長減免10年共計可再節省13萬元房屋稅。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都市更新是新北市首要政策,只要有助於都市更新推動或對民眾有利的措施,市府一定積極執行,讓民眾未來參與都更時,享有更多優惠措施。
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補充,針對協議合建方式辦理的案件,實施者需整合100%同意,困難度仍然很高,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優惠,有助於提高民眾參與協議合建都更的意願,不僅有利於都更案推動,亦可減少辦理權利變換計畫所需的時間,加速都更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