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帶頭炒地?業內專家:說法太失公允,土地交易市場活絡並非只有政府土地
城市建設帶動區域發展,李同榮認為政府標售抵費地全數脫標,有帶頭炒地之嫌;高雄市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哲耀則有不同看法。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蘇茵慧/高雄報導
「政府是最大的莊家!」政府賣地與不賣地都有議題可以炒,今年高雄市府最後一季抵費地標售,8標全數脫標,甚至其中有一筆高達29.8%左右的溢價率,與之前相比差距極大。對此房市專家李同榮質疑,高雄市政府帶頭炒地,墊高建商土地成本,對於無房族情何以堪;高雄市房地產業內人士則有不同看法,認為這樣的歸因不太公允。
高雄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謝哲耀認為,拿抵費地全脫標的議題,歸咎成政府帶頭炒地,這樣的說法太粗糙,房價漲有諸多原因,並非是因為政府標售土地造成,以高雄來看,除了政府公開標地外,近期民間也成交多筆私人高價土地,包括中石化前鎮區經貿段土地,隆大建設以每坪72.83萬取得,可見無論是政府或民間企業,在高雄的土地交易都是活絡的。
土地交易活絡,代表市場是健康成長,且城市的建設與發展持續進行,代表政府積極重視城市發展,對民間企業來說,提高進駐參與意願,近年招商成績更能佐證,不可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謝哲耀直指,全國政府抵費地標售都須依法進行,並有公開正當的機制;且就資料來看,按照全國抵費地底標金額一比,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的底價相對合理,政府炒地一說太過頭。
對此,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晚間發出聲明,指出巿地重劃係依循平均地權條例辧理,標售重劃區抵費地係依法回收開發區政府代墊之開發成本,其目的係讓平均地權基金得以永續運作,以促進地方建設,絕非炒地。
市地重劃的特色為自償性開發,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所需費用由平均地權基金先行支應,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的土地來抵付,也就是所謂的「抵費地」,與一般公有土地性質有別。
抵費地公開標售,其目的係為回收政府代墊之開發成本,以作為後續新辦開發區之資金來源。開發區若有盈餘,可增添重劃區內建設、管理、維護費用,落實開發地利、巿民共享。公開標售可確保土地處分程序公平性及公正性,為巿地重劃必要的法定處分程序,各縣巿作法均相同,經查高雄巿政府地政局112年開發區土地標售金額遠低於桃園巿及台中巿,各縣巿政府均係依法辦理標售,沒有炒作地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