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地震後新成屋保固內受損 住戶該認賠還是建商應修復?
專家指出,交屋後在保固期內,地震後房屋出現相關受損,建商都應負起修復責任(圖/住保會提供)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3日發生大地震後,各縣市都出現不少房屋損傷問題,住宅消保會這幾天更出現新成屋屋主陸續進線詢問,有去年七月交屋的新房,首次遇到大地震,雖無嚴重損傷,但仍出現磁磚或房門旁有些許裂縫到水管疑似破裂地面滲水等情況,通知建商修繕,卻收到在保固期間,因是不可預知的地震造成的災害,不負修復責任。
對此,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如在保固期內,建商應負起修繕責任!雖天災是不可抗力,但民國1999年921地震發生後,政府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依法規標準以2003年做基本判別,及2006年法規針對斷層及地質納入影響因子,以此來看,新成屋在交屋後的保固期中,震後房屋出現相關受損,建商都應負起修復之責。
但若超過保固期,吳翃毅指出,地震發生時,建築物劇烈搖晃過程中,拉扯到建築牆壁而造成損壞,像是磁磚縫隙間的填縫劑,受到地震擠壓影響碎裂掉落,建議屋主雇工刮除後重新填補即可,還有門框邊緣裂開和窗框裂縫,若用尺量測若在3mm以下,不算損及結構層,建議自行找人修復。
但要注意的是門框邊緣或浴廁地面磁磚裂開,窗框裂縫出現3mm以上的大面積損壞,可能損及結構,那就建議先做鑑定,由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進行判定,如裂痕是因建材或是施工不良所造成,而不是因地震所導致,建商應負起修繕責任。
此外,住保會義務律師道理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梁恩泰提醒,建商出售房屋於民法上有瑕疵擔保責任是「無過失責任」,也就是建商必須交付符合通常效用品質的房屋,即使是不可抗力的天災,若是因房屋興建品質不佳而未達可期待的耐震水準,則無論建商有無過失都得負責。
梁恩泰說,屋主可主張建商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提出房屋存在瑕疵導致效用或價值受損,但要注意的是「屋主須及早採取行動,先詳實紀錄瑕疵位置及發生時間、還有嚴重程度,或是透過鑑定釐清,再以書面形式通知建商,保留證據,以利日後提告求償的舉證」。
磁磚縫隙間的填縫劑,受到地震擠壓影響碎裂掉落,建議屋主雇工刮除後重新填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