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購置豪宅受限 林右昌:杜絕私法人利用政府善意鑽漏洞
內政部 4 月公告法案修正,明確指出未來私法人購屋將有三大限制,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出面說明。(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去(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其中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對豪宅買氣大傷,先前立委踢爆有一人公司假借員工宿舍名義購置豪宅,讓內政部再度預告,未來針對私法人購屋,將有三大限制。
內政部日前預告最新規定,為遏止公司以買員工宿舍的名義購買豪宅,未來將有三大限制,包括只能買成屋、不能買豪宅、以及公司需成立一年,且員工人數最少為5人。內政部長林右昌今(8)日在立法院表示,住宅不應變成炒作標的,內政部 4 月底已公告法案修正草案,杜絕私法人利用政府善意鑽漏洞。
內政部去年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新增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放寬私法人在六種情況下可以買房,但是要檢具相關使用計畫且經內政部許可,獲許可後5年不得轉移,但規定上路後,也出現有一人公司假借員工宿舍名義購置豪宅的現象。
林右昌表示,住宅是拿來住的,不應變成炒作標的,內政部去年發現類似的狀況時,已經密切注意,在平均地權條例實施之前,1 年私法人購買住宅大概 22000 多間,其中 60% 在一年內出售,所以我們也發現這樣狀況,所以在平均地權條例裡面規劃許可制,來做相關規範。
修法實施後至今,內政部地政司核准購買的住宅降至 200 多戶,但仍有少部分、約 30 幾戶鑽漏洞,這其中跟購置豪宅有關聯,內政部 4 月 26 日召開會議,29日公告相關修法草案,公告至 5 月 14 日,要完全杜絕私法人刻意利用政府善意鑽漏洞、買豪宅的情況。
高力國際物管董事黃舒衛表示,以台北市豪宅市場來看,過去多筆交易都是以私法人名義購置,其實主要目的都是為了節稅,而去年平均地權條例中限制私法人購屋,因為多了一道門檻,也讓豪宅市場買氣走弱,雖然私法人購置住宅有央行的信用管制限貸,但因為資金始終氾濫,需要停泊的去處,甚至全球統計,超級富豪有將近 7 成是用全現金購屋,因此成效有限,要一直到「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才出現觀望。
去年 7 月修法雖走許可制,但漏洞仍不少,例如不須申請許可的法人直接進場掃樓,以及須經許可的公司戶繼續荒腔走板以員工宿舍的名義買豪宅,都凸顯配套措施的不足,甚至引發爭議。預期新修法對豪宅的影響較深,也將引導資金繼續轉進商用物件,然而後續管理流向卻不管使用,會不會引發意外的投資爭議及風險,形成非預期的風險或外部效果,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