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限制私法人購置「假宿舍」 OURs:內部審查未改善將持續淪為炒房弊端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公布完整的購屋調查結果,發現內政部審查機制形同虛設,法人購屋成為有錢人炒房、囤房漏洞。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為遏止法人購屋成為有錢人炒房、囤房漏洞,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此新制上路至今近一年,OURs 都市改革組織公布完整的購屋調查結果,經索資超過兩百個經審核通過的案件,發現內政部審查機制形同虛設,法人購屋成為有錢人炒房、囤房漏洞。
8 日下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時指出,「私法人用例外條款買住宅,但任何行政機關要做行政處分之前必須確認事實,違法的行政處分就是要撤銷,那麼能否撤銷已買豪宅當宿舍的案子?」吳容輝則回應無法做決定,表示讓未來上任的內政部長,再來討論修正許可辦法。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於2023年7月起上路,新增規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由於私法人並無居住需求,因此私法人申請購買住宅時,其用途主要為「宿舍」、「供居住使用之出租經營」與「合建或參與都更危老」。
OURs 統計內政部審查私法人購屋浮濫寬鬆,不合理的地方不少,例如,宿舍核可案件中,其員工人數 10 人以下的法人比例為 41.3%,甚至有 17 個法人為「一人公司」,且有 27.3% 購買「宿舍」總價超過 4000 萬。如國巨董事長陳泰銘以「旭昌興」企業名義,員工人數 6 人卻購置 162 坪,總價 5.6 億的豪宅文華苑作為宿舍使用,且已於同社區購買 9 戶之多。
黃國昌表示,針對私法人以購買「宿舍」之名,實際是購買豪宅,甚至還出現一人公司買豪宅當宿舍,此等荒謬絕倫的情況,當時對內政部長林右昌提出質詢時當場表示這不應該發生、是在鑽漏洞。
但是面對這樣不符合例外的違法行政處分應該怎麼處理,內政部迄今都沒有表示態度,吳容輝不斷想以因為先前規範不足去解釋內政部審核通過的荒腔走板,再一次提醒吳次長,非法的行政處分,依法本來就應該撤銷,否則,備詢時跟國人說這不應該發生的林右昌是在講空話嗎?不能在國會說一套,卻因為忌憚已經購買豪宅的大財團而另外做一套。
另外,內政部預告修正「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黃國昌和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共同召開記者會的訴求就是如果按照內政部所提出的進行修正,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因此要求此一攸關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看守內閣不應在即將卸任前匆匆通過,必須聆聽所有關心居住正義的大眾意見,由新政府來決定。
目前預告的三個限制是否就能夠解決「假宿舍」問題。OURs 說,這恐怕也是形同虛設,其限制非常容易規避,仍沒有解決「審查機制浮濫寬鬆」的問題,且同樣沒有「後續列管追蹤機制」,即便沒有依照申請計劃使用,也沒有「相關罰則」,弊端很有可能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