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雙認證新制上路 內政部:照顧廣大應受助族群

社宅租金分級雙認證新制上路 內政部:照顧廣大應受助族群

社宅租金分級雙認證新制上路 內政部:照顧廣大應受助族群

社宅租金分級新制上路   內政部:照顧廣大應受助族群

社宅租金分級制度採「收入、身分」認證,可照顧更多廣大需受協助的民眾。(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部近日公布「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原則」草案,強化社會住宅對弱勢家庭的照顧,預計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適用市價 3 至 5 折的租金優惠,同時也助身心障礙者、受暴家庭、特殊境遇家庭等社會弱勢適用較低租金,期待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先前表示,社宅僅以身分作為社宅租金標準,做法過於粗糙,不但會有許多無法取得福利身分的「邊緣弱勢」需繳納高昂租金,更可能被排擠出社宅之外,呼籲應改依「所得」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以妥適照顧邊緣弱勢族群。


內政部回應,現行報稅所得僅能代表部分收入情況,無法真實反映所有弱勢條件,對單親、身心障礙等弱勢身分的家庭,則無較明確的協助內容;以台北市經驗為例, 25 處社會住宅中,約 15% 承租戶經社會局認定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但卻有約 74% 的承租戶因所得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適用等同於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的較低租金。


內政部強調,租金分級草案融合所得、弱勢身分等條件進行分級設定,對於雙北市等租金行情較高地區再給予額外折扣,經試算,絕大多數社宅家戶可減輕租金負擔,並符合國際公認的可負擔衡量指標。


各國福利制度都會面臨「邊緣弱勢」或「隱形弱勢」較不易受到照顧的情形。內政部表示,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為地方政府權責,因此對於收入低且有弱勢處境的家庭,現行機制下應由「地方政府」主動協助資格認定。


內政部進一步強調,現行全國入住社宅的 2 萬 2,000 餘戶家庭中,有 47% 的家庭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超出住宅法所要求 40% 的比率;未來將與衛福部、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共同研商具體的弱勢樣態,建立可行配套方案,使更多弱勢族群受到實質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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