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打炒房新制 三大配套遵循規範

央行打炒房新制 三大配套遵循規範

央行打炒房新制 三大配套遵循規範

央行打炒房新制    三大配套遵循規範

央行打炒房三大配套措施,民眾必須要遵循,以免未來貸款會出現問題。(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央行第六波打炒房新制 14 日上路,過沒幾天,國銀已收到央行最新版教戰守則,為釐清灰色模糊地帶和外界疑慮,央行提出3大配套,其中除了為「先買後賣」的換屋族訂定協處條款、新制不溯及既往之外,也為第2戶房貸訂定「例外條款」,如果子女名下的第1筆房貸是幫父母買房而當借款人,若子女要為自己的房子辦理新青安貸款,將不受央行「2房」限制,仍可適用新青安相關優惠。


6/14 後新申請案 第 2 戶限貸 6 成


央行理監事會決議祭出第 6 波房市管制措施,將六都加上新竹縣市等自然人「特定地區」第 2 戶的房貸成數上限,從 7 成調降至至  6 成,由於「不溯及既往」,央行表示,只要是 6 月 14 日之後的新申請案件,才適用第 2 戶房貸上限 6 成的規定。


但央行也說明,在新青安房貸的適用上,對「二房」管制也有例外規定,先前曾有案例,年輕兒子因為父母想買房,但年紀已逾 70 歲,被銀行拒絕作為借款人,改由子女出面作為借款人,但房子實際上是由父母使用,並在父母的名下,如今兒子結婚,想要擁有自己的房子,若因為幫父母的房子作借款人,就無法辦理新青安,為解決不公平的狀況,才特別訂定新「例外條款」。


倘若兒子或配偶名下沒有房子,即使先前已經為父母揹了一筆房貸,仍可以申請新青安,且條件不打折扣,同時享有寬限期、利率也可適用 1.775%。


1 年內保證賣屋 簽切結書後不受限制


根據央行在新版的「問答集」明列換屋配套措施,將可透過向銀行簽切結書的方式,保證在 1 年內賣掉現有房屋,買新屋時才可不受「2房」的6成貸款上限限制,並可借貸到 8 成以上。央行回應,所謂的賣屋是要求在 1 年內,連同出售、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清償債務並塗銷第 1 戶房貸抵押權等 4 個程序,且簽切結書時向銀行保證不會透過向其他銀行進行「轉貸」。


若 1 年後沒有賣屋則視同違約,銀行將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並追溯至撥款日起來計收罰息、加收以轉貸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違約金。  

  

銀行業者認為,雖然央行以 1 年為期,讓換屋族去賣房,但在賣家在 1 年內談妥令滿意的價格仍不無變數;官員也說,若一直留著舊屋,代表換屋族不只是想換屋,而是想「持有2間房子」。業者坦言,若不想趕著在1年內賣房,除非換屋族買的是非受限區的房子,否則會受到第2戶貸款最高6成的限制。


豪宅限制


除了為「二房」管制開上述的善門,若是三房、豪宅的話,就沒有這種例外。央行此次也明訂,倘若借款戶辦理新青安,不論是三房,或是豪宅戶,都必須符合央行的管制規定,不會再給例外。舉例來說,新北市 4000 萬元以上房貸,就符合「豪宅貸款」,成數限制最高不可超過 4 成,且無寬限期,比照「三房」利率必須從 2.595% 起跳;


豪宅除了 40 年期還款期限之外,其餘條件均無法使用新青安;但以「借款成數」來看,豪宅最多只能借總價的 4 成,因此,若 4000 萬最多只能借款 2000 萬元,若新青安這裡拿 1000 萬元,銀行其他房貸仍只能再給 1000 萬。


行庫主管指出,儘管央行定出規範,對 2 戶以上、豪宅貸款戶能否申請新青安,則回歸到銀行自行審查,但為了避免麻煩,通常行庫會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以貸款上限、額度不夠等理由婉拒,免得被外界質疑用新青安當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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