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屋族留意 少做這一步明年房屋稅變4倍

多屋族留意 少做這一步明年房屋稅變4倍

多屋族留意 少做這一步明年房屋稅變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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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寄出16萬餘封通知書,提醒民眾名下住宅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房屋。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莊亞築/台中報導


房屋稅新制要求自住房屋自今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房屋稅優惠稅率,近期台中市不少多屋族陸續收到地方稅務局所寄發的通知書,紛紛洽詢代書、房仲業者,詢問詳細內容,也有擔心是否為詐騙?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確實已在上月底寄出16.6萬封通知書,提醒民眾名下住宅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房屋,最高稅率為4.8%。


有巢氏房屋台中秀泰圓滿加盟店協理楊加立表示,最近接到不少客戶來電,詢問地方稅務局寄發的通知書內容,當然也擔心會不會是詐騙信函,經求證,確實由地稅局發出,他也一一提醒客戶趕快辦理戶籍遷移,「少了這個步驟,房屋稅等於從自住優惠稅率1.2%,最高來到4.8%,要繳的錢乘以4倍,是很嚇人的。」


根據地稅局統計,台中市自住房屋約89萬餘戶,估計還有18.5萬戶沒設戶籍,約占兩成,為避免民眾忽略,地稅局從電腦資料庫篩選出已申請自住房屋,但房屋卻無人設戶籍者,陸續寄出通知書提醒民眾。


地政局長沈政安表示,收到通知的民眾,只要在明年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不用另外提出申請,就可繼續享有自住優惠稅率1.2%,若符合提件,且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還可加碼降到1.0%。


地稅局說明,自住房屋除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供實際居住以外,還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特別是今年7月以後新取得的房屋,如為自住使用,要在戶籍遷入後於114年3月24日以前申報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否則114年期房屋稅單將會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徵。


地稅局特別提醒,不少社會補助或其他租稅優惠,也都有設戶籍的相關規定,例如老年津貼、育兒補貼等,如果家中車輛為身心障礙者用車並已免牌照稅,若車主為本人或配偶以外親屬,則必須與身障者同戶籍,所以若為了節省房屋稅而辦理戶籍遷移,是否影響家中其他補助,民眾都要一併評估,擇優選擇。


地稅局指出,未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如果房屋變更為自住使用,同樣要在114324日以前申報才能在明年適用自住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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