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調降建商「囤房稅 」稅率引網友酸 業者駁:可以賣為何要囤?

台南調降建商「囤房稅 」稅率引網友酸 業者駁:可以賣為何要囤?

台南調降建商「囤房稅 」稅率引網友酸 業者駁:可以賣為何要囤?

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調降建設公司囤房稅率,引來網友嘲諷批評。(圖/記者蘇茵慧)

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調降建設公司囤房稅率,引來網友嘲諷批評。(圖/記者蘇茵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蘇茵慧/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近日三讀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修正案,其中著墨較多在於調降建設公司「囤房稅」稅率,針對建商待銷售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將1至2年、2至3年的稅率,從原本的2.4%和3.6%分別降至2.2%和2.8%。其餘持有時間依市府版通過,持有1年內為2%,3~4年內3.6%,4~5年內4.2%,5年以上為4.8%。

 

在早先的討論中,財政稅務局長李建賢指出,市府版本為修正新法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或銷售,預期可促進房屋有效利用。目前各縣市除連江縣外均依財政部基準,且有 13個縣市已三讀通過依財政部基準,新北市等8個縣市之草案則依財政部基準送議會審議,此次中央修法將房屋戶數計算按全國歸戶,如此各縣市稅率基礎一致,不會形成不公平待遇。

 

而議員指出,建商的待售商品並非囤房,近期中央的限貸令已導致銷售量產生變化,建議調降稅率應調降起造人稅率。財稅局表示,財政部基準合理銷售期間為2年(自取得使用執照次月起算),建商房屋按「持有年數」訂差別稅率已較其他住家用房屋(多屋族)寬鬆。

 

政黨協商後通過調降版本,並溯自今年7月1日施行,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就適用修正後規定;對此網友們紛紛開啟嘲諷,並指出政策為建商說話。而身為第一線的業者看法則不認為。

 

臺南市建築經營協會理事長王世勲表示,政府推出「囤房稅」,本意是要針對持有過多物件的投資客,而建商是生產者並非囤貨盤商,針對建商去提高持有稅額並不合理;換句話說,車商生產大量車子,並不會因此而被收取囤車稅,而為何拿建設公司開刀?特別是台南大多為中小型建設公司,在推案量上本就少,且案案斟酌考量,並不會為了囤房拉高價格,而不進行銷售,且各區域性質不同、銷售期不一,難以一蓋之。

 

再者,消費者也忽略一點,表面上向持有者收取囤房稅,亦有轉嫁之行為,無論是房東或是建商,都會轉嫁都房客或消費者身上,最後仍是消費者買單,這樣的政策制定,立意雖好,但方向與目標錯誤,最終還是造成市場紛擾,誰都沒有獲得真正的公平。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