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蓮蓬頭洗澡太吵 民眾提告求償8萬多元 法官這樣判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一名民眾提告指控鄰居深夜用蓮蓬頭洗澡或洗衣,用後產生之聲響經過牆壁共振產生噪音,影響其生活,請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8000元並排除侵害,法官認為這些聲音難認有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且鄰居在其私領域內合理從事生活起居之權利也應同受保障,判其敗訴。
林姓民眾表示,從2022年起鄰居每天晚上10點後,不定時使用其住處廁所內加裝之蓮蓬頭洗澡或洗衣,然加裝蓮蓬頭牆面後方即為其住處房間,故蓮蓬頭使用後產生之聲響經過牆壁共振產生噪音,持續影響其家人睡眠品質及身心健康。
林稱經自行蒐證後與鄰居溝通無果,也報警共計5次,但仍無法解決噪音問題,對方深夜不時使用系爭蓮蓬頭洗澡或洗衣製造噪音,其音量、頻率、時間及次數均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範圍,請求排除侵害且對方須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8000元。
法官認為, 就算林姓民眾深夜確有聽聞聲響,也難認有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且縱然其住處聽聞之聲響中有部分從鄰居住處發出,但對方在其私領域內合理從事生活起居之權利,亦應同受保障。
法官指出,林所提事證,尚不能證明該等聲響客觀上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林既未能舉證證明鄰居有製造噪音之行為,則其請求鄰居不得製造令其無法忍受之近鄰噪音,不得不法侵害居住安寧,賠償8萬8000元都無理由,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