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抵稅新制上路!最高享 18 萬特別扣除額

租金抵稅新制上路!最高享 18 萬特別扣除額

租金抵稅新制上路!最高享 18 萬特別扣除額

租金抵稅新制上路!最高享 18 萬特別扣除額

租屋族最大福音!今年報稅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不僅額度提升至18萬,還能與標準扣除額同時使用,每年狂省上萬元!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財政部宣布,2025 年報稅季將為租屋族帶來大福音。根據最新租金抵稅新制,房屋租金支出已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且額度從原本的 12 萬元大幅提升至 18 萬元。這項 5 月即將上路的新制度,預計將有效減輕全台約 100 萬戶租屋族的稅負壓力。


不同於過去的列舉扣除額制度,新制下的特別扣除額可與標準扣除額「雙重適用」,租屋族無須再兩者擇一,大幅提升節稅效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政策在於進一步落實租稅公平,減輕租屋家庭的經濟負擔,預計單身租屋族可比舊制少繳 4,528 至 7,756 元稅金;家庭租屋族則可省下 10,800 至 12,290 元。


但並非所有租屋族都能適用新制。財政部提醒,有兩類人不符合申報條,一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台灣境內已持有房屋;二是適用稅率在 20%(含)以上、股利及盈餘按 28% 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的高所得族群。


財政部也針對部分「有房但仍需租屋」的特殊情形核釋彈性認定原則,符合以下五種情況者,其房屋可視為「非自有房屋」,仍可申請租金特別扣除額:經政府公告拆遷或危險標誌的房屋;毀損面積達 50% 以上需修復的房屋;繼承取得但持分非全部的共有房屋;因就業、就學或就醫需異地租屋且僅有一處自住房屋;符合分居條件與配偶分別申報的情況。


根據調查,過去租屋族申報租金抵稅的比例不到 2.5%,主要障礙是「房東拒絕」或「恐懼遭受房東不利對待」。為此,多個民間團體呼籲財政部應設立「房客抵稅申訴專線」,並明確宣示若收到房東妨礙租金抵稅投訴將專案查處,以保障租戶權益。


申報時,租屋族需準備租賃契約書、租金支付證明(如轉帳紀錄、匯款證明或收據),以及租屋處設籍證明或自住切結書。若符合「非自有房屋」特殊情形者,還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核認。


此次稅改打破了過去「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擇一適用的限制,更讓租屋族能夠實質享受租稅減免的好處,隨著新制實施,預計將有效提升租屋族的申報意願,也為台灣日益攀升的租屋成本提供了實質減壓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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