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放防火巷被大樓外牆磁磚脫落砸損 住戶未盡維修責任遭判賠償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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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民眾去年將車子停放在一棟4樓建物外的空地,因建物4樓外牆磁磚脫落,砸損她的車輛,她提告求償,法官認為,住戶沒有善盡修繕維護義務,且不是因颱風吹脫磁磚,屬天災事故難以預防,判決住戶要賠償3萬多元。
張姓民眾主張,2024年7月24日她將車子停放周姓住戶的4樓建物外之空地,因建物4樓外牆磁磚脫落,砸損她的車輛,經評估車輛之修理費用為8萬多元,對方也不爭建物外牆磁磚確有部分脫落並致車輛受損,對方需要賠償她損失。
法官認為,整棟大廈並未因颱風而外牆磁磚均剝落,如果周姓住戶善盡修繕維護之義務,於通常情況下,建物外牆四樓部分之磁磚應不至於在颱風天發生剝落,周辯稱車輛推測遭颱風吹脫磁磚,而屬天災事故難以預防,尚難採信。
不過,法官指出,事故發生地本非開放可供人停車之用,且為禁止停車之防火巷,張不得將車輛停放於該,張疏未注意將車輛停放於該處,致其車輛受有損害,顯為其車輛受損之共同原因之一,二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定,張就事故損害之發生亦有過失甚明,兼衡雙方車輛肇事情節、過失程度輕重,認張應負擔百分之40過失責任,判決周應賠償3萬89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