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第四條分配修正 修法 VS 行政措施哪個好?

住宅法第四條分配修正 修法 VS 行政措施哪個好?

住宅法第四條分配修正 修法 VS 行政措施哪個好?

住宅法第四條分配修正    修法 VS 行政措施哪個好?

內政委員會就住宅法第四條修正案立委關切社宅分配機制,行政部門堅持保有彈性空間才能解決實際問題。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針對社會住宅分配方式熱烈討論,焦點在於是否應透過剛性立法或採用更具彈性的行政措施來解決社宅分配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與國土署長吳欣修皆傾向採用行政措施,認為硬性立法反而會限制政策執行的彈性。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在會中表示,社宅雖受歡迎且攸關居住正義,但現階段數量仍不足。他指出,社宅供不應求的問題涉及原物料上漲及土地取得困難等多重因素,建議建立統一登記平台以掌握實際需求。


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若採用法律規範可能造成過多限制,目前行政部門傾向於採用行政措施而非立法,以保持政策彈性,住宅法實施已滿 6 年,各縣市面臨的問題不盡相同,政府每半年都會召開平台會議收集各方意見,希望透過輪候制度及積分制來提高社宅分配效率。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關注中央及地方社宅法規政策不一的問題,詢問修法是否能解決此一困境。吳欣修坦言執行上有難度,頂多透過行政措施協調。他進一步說明目前社宅約有 46% 至 50% 的比例提供給弱勢族群入住,若修法後比例可能提高到 70%,恐會排擠到其他需求族群,特別是青年族群。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則針對弱勢族群定義提出質疑,特別是現行法規對未成年身心障礙者的保障存在疑慮。對此,吳欣修建議可先與衛福部協商將其納入,無須立法解決。蘇巧慧還關注社宅 3 年居住期限問題,吳欣修表示將研議專案政策協助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安定居住。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則關心社宅重覆登記問題,吳欣修坦言這確實存在,但很難克服地域性需求問題,將持續與住都中心討論解決方案。


吳欣修表示,面對複雜多變的住宅問題,彈性的行政措施比剛性立法更能因地制宜,迅速因應各地區不同的住宅需求,未來期望住宅政策輔導來代替立法,以保持政策執行的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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