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保留彈性」拒修法 民團批:居住正義淪空話
內政部以「保留政策彈性」為由,全面反對《住宅法》修正草案,引來民團 Ours 強烈批評,質疑政府居住正義政策淪為空談。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立法院排審《住宅法》修正草案,內政部竟全面反對所有修法條文,以「保留政策彈性」為由拒絕修法。對此,民間團體 OURs 強烈駁斥,指出內政部先前已承諾改進社宅登記平台、租屋資訊透明化及包租代管機制,卻在修法時全面否決,形同「嘴上說改進,修法全反對」。
根據 OURs 指出,內政部目前掌握社宅需求的資訊僅是 2011 年的「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與 2032 年興辦 25 萬戶的目標嚴重脫節。在缺乏完整資訊下,社宅興辦戶數、區位、房型配比無法有效適配。 「難道幾千億的社宅建設,就是在這樣缺乏明確需求資訊的狀況下來推動嗎?」OURs 質疑道。
立委們提出的修法重點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社宅登記平台」,讓中央與地方政府能整合資料進行資格檢核。然而,內政部雖然已於 3 月社宅公聽會承諾研議建置平台,卻對此項修法仍表示「尚難配合」。
在租屋資訊透明化方面,內政部雖已建置「租金統計資訊」專區,但資料未區分物件型態、屋齡、每坪單價,導致出現「台北市租金比新北市便宜」等違反常理的數據,降低政府資訊公信力。 雖然《住宅法》於 2016 年已明訂「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租賃與買賣市場資訊」,但實務上租賃市場資訊分析公布,晚至八年後的 2024 年才踏出第一步。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自 2017 年實施以來,「包租」與「代管」比例已嚴重失衡,目前約有 76.4% 為代管,且包租比例逐年下降。 為解決此問題,許多委員和民間團體主張「提高包租經費補助與租稅優惠」,並要求增加包租比例,但內政部仍以「規定包租比例將失去政策執行彈性」為由表示反對。
「連明文入法都可以推託不做,如何相信其不修法便會改進?」OURs 舉例,2021 年《住宅法》第 25 條修法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社宅分級收費原則」,但內政部已拖延四年至今仍未訂定;若政府對於居住正義議題的所有修法條文一概反對抗拒,僅以「保留彈性」搪塞,恐怕只會讓住宅政策陷入停滯,無法真正解決民眾的居住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