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自106年公布實施,其中訂定施行3年的10%基準容積獎勵(時程獎勵)規範,將於今年5月11日到期,自5月12日開始施行8%時程獎勵,並逐年遞減。
內政部昨(16)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將今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以降低衝擊;此外,也新增規模獎勵,並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