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三讀通過,開春就替房市投下震撼彈,專家分析,新法2大重點,包括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與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目標都在打擊投機炒作,引導市場回歸正常機制,預期未來房市將以自用需求為主,對於不受政策影響的自住客而言,今年反而更有機會買到合理價位的好房子。
台灣高房價問題難解,過年前新內閣拋出「使用權住宅」提案,國產署預計盤點約300坪土地,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讓住戶長期居住,媒體也大肆報導。內政部今(7)日澄清「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
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財政部國產署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權進行標租,來達成活化利用,增加國庫及促進經濟發展。包括建立標租光電、標租文資及國有房地包租3項機制,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另外,上半年度將辦理首批國有房地包租公告作業,預計推出30戶,可望3月公告招標。
立法院於1月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祭出5大措施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並增訂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
為實現居住正義,內政部將結合財政部、金管會等跨部會推出使用權宅的住宅新選項。據財政部透露,已在盤點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2.5坪)以下的地上權土地,考慮由政府興建使用權概念的住宅給一般民眾,但因涉及住宅法修訂,農曆年後內政部會找跨部會討論。未來興建完成,不是出租、也不是出售,是一種使用權付費概念。知情人士透露,會明訂最低使用年限,但不會限制最長年限,至於付費機制,目前已在規劃中。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5、10、11、34、46條及增訂第38-1、38-2條。未來「租賃契約全面納入消保法」與「轉租契約納入實價登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