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民眾控訴鄰居深夜使用蓮蓬頭洗澡與洗衣,聲稱聲響共振擾人清夢,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8000元並排除侵害。然而,法院認定聲響並未超出一般人可容忍範圍,且鄰居在其私領域內的生活起居權利應受保障,最終判決林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