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排審《住宅法》修正草案,內政部竟全面反對所有修法條文,以「保留政策彈性」為由拒絕修法。對此,民間團體 OURs 強烈駁斥,指出內政部先前已承諾改進社宅登記平台、租屋資訊透明化及包租代管機制,卻在修法時全面否決,形同「嘴上說改進,修法全反對」。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