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 1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稅率、課稅級距仍是最大爭議點。新成屋採新標準單價試算,稅賦將增加 78%,等於一戶增加 2 萬多稅額;以行政院版本估算,多數非自住持有者每戶平均增加稅額 4300 元至 5000 元不等,朝野立委認為殺傷力不足,有立委認為財政部的稅率訂得太溫和,應該將稅率級距拉得更高,以達到減少囤房的目的。
囤房稅 2.0 修法 16 日送出立法院財政委會,財政部針對建商餘屋給予 2 年寬限期,據了解,若在一年內未銷售,擬給予單一稅率採2% ,一年到二年間採 2% 至 3.6%,並按照銷售比例、餘屋狀況來訂定差別稅率,不過,非自住住家稅率、房屋標準單價等關鍵條文,朝野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院會協商。
為配合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就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即排除特定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原為1.5%~3.6%)。
囤房稅2.0對於持有多戶新屋的建商有一定壓力,而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數據,去年第四季全國待售新屋增至8萬2307宅,數量創下統計以來新高,市調單位也統計出,今年北台灣待售新成屋有302個,合計戶數約4,869戶,預估若執行囤房稅2.0,且交易量無起色了話,專家指出,屆時建商若仍賣不出去,就可能會選擇降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