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速都更,新北市府釋出兩大利多。包括未來房屋未移轉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由2年延長至12年,另外,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產權移轉時,亦可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透過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提供都市更新推動助力。
綜合所得稅5月報稅季來臨,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5月31日為止,有購屋、租屋等不動產相關支出的民眾,別忘列入申報扣除項目,其中「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2項擇一適用,民眾可根據自身情況採用列舉扣除的方式進行申報。
都更窒礙難行,台北市政府認為稅負過高是民眾不願都更原因之一,今(3)日率先全國宣布都市更新稅捐減免2大利多,包括原先減半徵收2年的房屋稅,最多得「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共計達12年,此外,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案」,未來也可以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