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速都更,新北市府釋出兩大利多。包括未來房屋未移轉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由2年延長至12年,另外,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產權移轉時,亦可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透過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提供都市更新推動助力。
都更窒礙難行,台北市政府認為稅負過高是民眾不願都更原因之一,今(3)日率先全國宣布都市更新稅捐減免2大利多,包括原先減半徵收2年的房屋稅,最多得「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共計達12年,此外,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案」,未來也可以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
內政部今(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等4子法,明訂各項容積獎勵項目最高額度,其中規模獎勵最高可達35%。內政部表示,新版容積獎勵要讓參與都更的民眾看得到、吃得到,預計最快5月底就可以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