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房市不平靜,建商掀起倒閉潮,接著下波就需解決隨之而來的爛尾樓問題,而台灣建商體質相對良好,不過近年也有三大爛尾樓事件,包括中和「青慕淳」案、樹林「凱旋大苑」案、北投「泊山妍」案,專家指出現行履約保證是保證銀行債權優先取回,消費者往往是最後順位,地主戶更是有去無回,因此微調應記載事項有其必要性。
消費者購屋要注意了,購買預售屋的「預收款」並非全部都有銀行信託的保證,近日銀行端發現,除了北部(新竹以北地區)之外,中南部建商大多數在蓋預售屋時,未全數交付銀行信託,而改採建商集團的母子公司互保的方式進行,消費者保障更增加風險。
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預售爛尾樓以及預售屋一屋多賣的爭議,造成民眾繳交預售屋價金卻無法得到保障的情形,讓內政部有意變更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工程進度必須超過6成才能動用信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