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房價持續飆漲,不少民眾負擔不起沉重的房貸而選擇租屋;為照顧租屋族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稅法》第 17 條,共有 11 個版本修正草案,全部的版本都主張將租金支出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而扣除額度上限則從現行12萬,提高到17萬至30萬元都有。
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未來將提升更多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意願,並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 1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稅率、課稅級距仍是最大爭議點。新成屋採新標準單價試算,稅賦將增加 78%,等於一戶增加 2 萬多稅額;以行政院版本估算,多數非自住持有者每戶平均增加稅額 4300 元至 5000 元不等,朝野立委認為殺傷力不足,有立委認為財政部的稅率訂得太溫和,應該將稅率級距拉得更高,以達到減少囤房的目的。
為落實居住正義,政府推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措施,希望能在居住議題上符合平權,而目前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計入第四期,台南市目標要再推1,600戶,並且希望能強化溪北包租代管服務,力邀房東加入行列。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社宅包租代管施行六年,已達成台灣本島19縣市均有租屋專業服務,累計媒合8.6萬戶,內政部說明,「8年20萬戶社宅」政策包含12萬戶直接興建社宅和8萬戶的包租代管;其中,「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累計媒合數已達86,432戶,六年推行時間實際居住中的有效契約數為63,367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