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根據新規定,所有在實施日期之後簽訂的租賃契約,不論使用新版或舊版契約書,都將自動適用新制,以保障租屋族的權益,即便是在超商購買的舊版契約書也無礙。
消保處今(9)日舉辦記者指出,有接到消費者反映,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與「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有所未合,更有如押金過高、轉嫁稅捐等部分契約條款已嚴重侵害承租人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經調查發現,逾三成門市中陳列舊版契約,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舊版契約,同時護籲租屋簽約宜慎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