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租屋簽約時應該先與房東商量電費的收費標準,也要將協議好的約定白紙黑字寫在於契約書內,有獨立電表可以約定由租房的民眾自行向台電繳納,但如果是租用雅房或套房者,雖然每個房間有獨立分電表,但卻是各個房間及公共區域用電,例如水塔的抽水馬達、電梯間、走道等的總額,對電費之計算方式有爭議時可向消保管申訴。
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根據新規定,所有在實施日期之後簽訂的租賃契約,不論使用新版或舊版契約書,都將自動適用新制,以保障租屋族的權益,即便是在超商購買的舊版契約書也無礙。
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於今年7月起實施,明年5月正式開徵,屆時,非自用住家房屋稅率將提高為2~4.8%,政策上路後,預估約有96.8至135.8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除了對有大量餘屋的建商衝擊大,囤房大戶、持有多戶新屋者也將首當其衝。
電費自 4 月 1 日起調漲,造成許多租屋族憂心將連帶造成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超收電費,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在契約期間,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經約定好的房租或電費,若遇到相關情況,房客不但可以拒絕支付,還可向地政局或消保機關申訴。
人口高齡化連帶土地所有權人也出現老化現象,根據財政部資料,112年地價稅納稅人口中,65歲以上占比5年就上升5.5個百分點,大幅成長到33.2%,也是各年齡層中佔比最高的,顯示「戰後嬰兒潮」世代資產較為豐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