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租屋市場持續升溫,各區域國稅局加強對個人房東租賃所得的查核,以確保租稅公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通報多起漏報案件,不少持有多屋的房東因未如實申報租金收入,除了補繳稅款外,還面臨罰鍰,最高可達漏稅額的兩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近日再次針對房地合一稅制作出說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根據現行規定,取得房地產所有權後所支付的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屬於使用期間的相對代價,不得列為計算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的可減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