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高漲和地價的上揚,許多民眾在購房時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民眾逐漸買不起房,慢慢轉向地上權,現在內政部又提出了「使用權住宅」方案,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國家住都中心)主導,透過長期租賃的方式,提供給有住宅需求的民眾一個更具彈性、成本較低的居住選擇。
近年來,台灣房價居高不下,尤其在都會區,年輕人和低收入族群面臨嚴峻的居住壓力,為解決這一問題,內政部推出「地上權住宅」,試圖以較低價格提供民眾一個進入房市的途徑,儘管地上權住宅以市價的 5 到 7 折售出,50 至 70 年的使用期限仍被認為過於昂貴,且最終住戶仍可能面臨居住權喪失的風險。
有鑑於地上權住宅已成全球居住新趨勢,台灣發展地上權雖已行之有年,卻受限於民眾觀念與法規上的不夠完備,至今仍還尚未成熟。然而,地上權產品雖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卻因地價負擔相對便宜,擁有價格遠低於同路段行情的優勢,由政府帶頭發展地上權,不失為解決當前高房價問題的一帖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