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方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高為2%至4.8%,其中建商餘屋統統加稅,引發反彈。據指出,考量建商銷售餘屋需要合理期間,財政部研議在子法規定,建商餘屋1年以內擬一律適用下限稅率2%,如此一來,若建商能在1年內出售餘屋,囤房稅不一定加重,可鼓勵建商加速出售餘屋。官員表示,整體參考模組尚在研議未定案。
為配合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就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即排除特定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原為1.5%~3.6%)。
「居住正義」話題在今年選戰中成為焦點,7月16日凱道行動中各黨團對於「中央囤/空屋稅」、「社宅輪候制」、「租屋透明化」及「改革區徵與重劃」表達不同的回應。
行政院6日討論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修法朝「全國歸戶」制,稅率還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另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稅率也將調高為2%至3.6%。
囤房稅效應發威,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 10 縣市的囤房大戶今(2023)年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據統計,這 10 縣市針對非自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 (囤房稅),合計開徵件數共 47 萬 2472 件、開徵稅額合計約 66.4 億元;其中,有7縣市去年開徵囤房稅,據財政部統計,合計共約25.27萬戶受影響,稅額將增加12.59億元。
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督促七縣市今年內完成地方版囤房稅修法,7月1日起已有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縣、新竹市、屏東縣開始施行,預計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房屋稅收。新北市議會已於20日休會,今年唯獨新北市缺席,修法也確定卡關,在屆期不續審下,財政部表示,將在換屆後繼續督促地方稅局單位,盡快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