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內政部今(21)日舉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記者會,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等部會長官共同出席,宣布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7月3號正式開辦,採隨到隨審制度,一路到明年12月31號都能申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租金補貼的金額並非定額,將以不同對象,如單身、新婚、育兒家庭、弱勢或學生等租屋族,予以加碼支持,減輕民眾房屋租金2至4成的負擔。
內政部推出為期4年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今(7/1)正式上路,不僅補貼金額加碼,針對弱勢也有補助,同時由於中央主導,在申請上也無須戶籍遷入,只需要上傳租賃契約與存摺封面即可,加上讓房東在房客申請同時就可以被列為公益出租人,享有房屋稅、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的租稅優惠,
行政院近期祭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助方案,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線上申請,除放寬申請的標準外,補助金額加碼至1.2倍到1.8倍,符合資格的租屋族從16萬戶擴大至50萬戶。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具公益出租人資格外,也會有相關的稅務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