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因樓上鄰居家糞管滲漏水及施工不當,導致自家浴室天花板漏水潮濕,長期忍受霉味與異味。經法院調查鑑定,認定為樓上鄰居未及時修繕所致,最終法官裁定5樓屋主需容許4樓屋主進入修繕,並支付賠償63萬1111元。
台北市一名民眾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指控樓上鄰居,長達7年不修理自己房屋浴室熱水器漏水且排水管也漏水,導致他的房屋天花板長期滲水,法官審酌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判決樓上住戶須賠償他修復費用22萬3503元。
林姓民眾控訴鄰居深夜使用蓮蓬頭洗澡與洗衣,聲稱聲響共振擾人清夢,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8000元並排除侵害。然而,法院認定聲響並未超出一般人可容忍範圍,且鄰居在其私領域內的生活起居權利應受保障,最終判決林敗訴。
宋姓民眾因社區柴油發電機廢氣滲入屋內,提告要求改善並求償20萬元,最終法院認定廢氣影響輕微且可透過關閉門窗等方式減少影響,判決宋敗訴。此案反映都會地區鄰里間生活難免的干擾與法律對相鄰權益的合理判定。
公寓頂樓加蓋問題再掀爭議!某公寓4樓住戶在頂樓違規增建並進行裝潢,其他住戶主張影響結構與消防逃生安全,提起訴訟要求拆除。法院認定頂樓為全體住戶共有部分,判令違規住戶須拆除加蓋建物,返還頂樓使用權給所有住戶。
一位民眾將房子出租,但經承租人告知滲漏水,他向樓上4樓屋主反應但未獲解決,他提告求償,法院認定,3樓房屋因4樓房屋滲漏水,致主臥天花板壁癌及滲水,牆壁樑下壁癌及滴水並樑下長出野菇,判決4樓屋主須賠償30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