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針對囤屋大戶清查報稅狀況之後,財政部下波查核對象將擴及非囤房大戶的一般房東是否誠實繳稅,規畫以「列舉房屋租金扣除額」資料勾稽,為期 2 年,根據 2021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租金列舉扣除額戶數,對象達 2 萬 2,895 戶。
為了朝居住正義更進一步,財政部除了預告未來的全國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排富標準外,也公告擴大「豪宅稅」課徵範圍,下修豪宅定義門檻、擴及更多房屋,希望能將設算所得額更貼近實際所得。
立法院財委會今(19)審議「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各黨團及多位立委提出提高稅率,甚至6戶以上課徵10%等案,財政部強調必須要合宜。
囤房稅效應發威,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 10 縣市的囤房大戶今(2023)年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據統計,這 10 縣市針對非自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 (囤房稅),合計開徵件數共 47 萬 2472 件、開徵稅額合計約 66.4 億元;其中,有7縣市去年開徵囤房稅,據財政部統計,合計共約25.27萬戶受影響,稅額將增加12.59億元。
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督促七縣市今年內完成地方版囤房稅修法,7月1日起已有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縣、新竹市、屏東縣開始施行,預計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房屋稅收。新北市議會已於20日休會,今年唯獨新北市缺席,修法也確定卡關,在屆期不續審下,財政部表示,將在換屆後繼續督促地方稅局單位,盡快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