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屋要注意了,購買預售屋的「預收款」並非全部都有銀行信託的保證,近日銀行端發現,除了北部(新竹以北地區)之外,中南部建商大多數在蓋預售屋時,未全數交付銀行信託,而改採建商集團的母子公司互保的方式進行,消費者保障更增加風險。
近期因央行升息及缺工料漲等因素,對部分中小型建商造成衝擊,衍生預售屋延遲交屋的交易糾紛不斷,甚有出現停工、遲未開工等違約狀況,導致爆發預售屋無法依約完工,甚至建商落跑的爛尾樓案件。
遠雄建設(5522)宣布將手上2324坪土地售出,為原進行都更程序的台中北屯土地,在3年前陸續整合完成,由於訴求高周轉率,此地申請都更2年未核准,因此選擇以40億元出售給自然人與在地建商富宇建設,預計處分利益約5億元,在台中仍有幾筆百億大案將推出。
近年發生多起建案發生爛尾樓事件。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現行規定價金信託委託人是賣方而非買方,民眾預付的購屋款項恐付諸東流,呼籲修法將信託擔保的委託人改為買方,或是讓買方信託價金款項有優先受償權利,才能有效保障買主權益。
房市政策一波接一波,建商恐面臨前有埋伏、後有追兵的雙面夾殺狀態,對此橫跨開發、金融、政壇的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就感嘆,政策都是立刻執行,無從討論,前幾波的信用管制、銀行縮銀根,讓大家無法生存,現在如果是先建後售,勢必面臨囤房稅2.0,採預售又研擬履保價金興建6成以上才能動用,等於兩邊都被堵死,更替建商喊冤,房價並非建商哄抬,而是成本太高,看政府標售的土地價格就知道。
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預售爛尾樓以及預售屋一屋多賣的爭議,造成民眾繳交預售屋價金卻無法得到保障的情形,讓內政部有意變更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工程進度必須超過6成才能動用信託資金。